星期一 至 星期五
上午:8:00 — 12:00
下午:14:30 — 17:30
晚上:19:00 — 21:00
(星期一、星期五除外)
星期六
上午:8:00 — 12:00
星期一 至 星期五
上午:8:00 — 12:00
下午:14:30 — 17:30


1、 本院职工需携带工作证,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图书馆办理。


2、 进修生、实习生需同时携带医务科证明,方可办理。


3、 遗失借书证需及时报告图书馆,否则损失由本人负责。

1、 借书证借书,每书证限借图书3册,文艺期刊5册。

2、 书期限:文艺期刊借一星期,文艺书借两星期,政治、医学业务书借一个月,必要时只能续

    借一次,过期不还者按规定进行罚款(每天每册0.10元)。
     
3、 精美的图谱或每册价值百元以上的贵重图书借还时应双方当面查核,以分清责任。
     
4、 医学现刊和留馆参阅图书不外借,特殊情况下只能借出1-3天。
     
5、 爱护图书,遗失或严重损坏图书,视书刊价值和损坏程度,按书刊价值的二至十倍赔偿。
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文政治文艺图书赔   2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文医学图书赔       5倍
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文医学期刊赔       8倍
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影印外文期刊赔      10倍
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文原版期刊赔      10倍
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文医学图书赔       8倍